《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对以下哪些行为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至3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至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A.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B.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虚构保险合同、故意编造或夸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C.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D.未及时要求保险代理人纠正保险违法行为,保险代理人拒不纠正的,未终止其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