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中,承包人按照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导致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应由( )承担。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A.进度计划以批准,承包人不再承担计划的缺陷责任
B.进度计划以批准,承包人仍应承担计划的缺陷责任
C.进度计划未批准,承包人应修改进度计划
D.进度计划未批准,承包人应等待工程师的进一步指示
A.发包人
B.施工承包人
C.设计人
D.监理人
A.发布改变承包人施工作业时间和顺序的指令
B.对工程的质骨、工期、费用实施监督控制
C.审查批准工程设计的变更
D.在委托监理的范围内有权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分包要求
E.批准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A.配置施工设备
B.组织施工人员
C.筹集工程款
D.报批资质文件
E.修建临时设施
A.发包人
B.投标人
C.监理人
D.代理机构
A.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发出监理人指示
B.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C.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部分义务
D.与施工合同当事人商定变更工程价款
E.检查工程实体、材料和设备质量
费为200元/台班,人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总工期为120天;竣工时间提前奖励为3000元/天,误期损失赔偿费为5000元/天。
经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如图所示。
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122天。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由于发包人要求对B工作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致使B工作停工3天(每停1天影响30工日、10台班)。
(2)由于机械租赁单位调度的原因,施工机械未能按时进场,使C工作的施工暂停5天(每停1天影响40工日、10台班)。
(3)由于发包人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按计划到场,E工作停工6天(每停1天影响20工日、5台班)。
承包人就上述三种情况按正常的程序向监理人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补偿停工损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