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于2009年1月13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账户支付价款1016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和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5
乙公司于2009年1月13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账户支付价款1016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和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购买股票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其他资料如下:
(1)2009年1月25日收到现金股利15万元;
(2)2009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5.2元;
(3)2009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4.8元;
(4)2010年1月26日投资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乙公司应收40万元;
(5)2010年2月5日收到该现金股利;
(6)2010年3月19日将该股票以每股4.9元的价格全部出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