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C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千克1
(1)“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548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借方余额10600元。
(2)5月5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C材料1000千克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
(3)5月15日,从外地甲公司购入C材料6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9000元,增值税税额10030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4)5月20日,从甲公司购入的C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40千克,经查为途中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
(5)5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C材料8000千克,全部用于产品的生产。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并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