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更好的应对重大疫情,鼓励各地政府大规模新建独立的传染病医院
B.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建好区域性高水平传染病医院
C.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升院前急救水平,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D.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
A.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B.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C.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D.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
A.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B.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
C.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
D.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A.救治、阻隔两个关键环节
B.数据信息、收治工作两个闭环
C.医用物资、生活物资两个保障
D.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E.小区封闭式管理、公共区域管控
A.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生活服务
C.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D.商业零售
A.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B.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
C.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
D.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A、单位购入的疫情防控物资
B、接受捐赠的疫情防控物资
C、单位动用而发出的疫情防控物资
D、无偿调入的疫情防控物资
A.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季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B.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C.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D.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单位将自产的货物,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A.我院有人员接触了具有流行病原史的人员,但未出现异常症状。
B.收到中心、区内老人或外院来就诊的人员出现发热时。
C.我院邻近地区已检岀确诊或疑似病例,病例大规模爆发,我院存在极大传入可能。
D.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警(1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