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辆。要求我们将商标改为“剑牌”,包装上不得注明“中国制造”。请问,我方可否接受?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A.是兴国之要
B.是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C.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D.体现了解放生产力的本质要求
20世纪80年代我国光学加工的水平较低,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决定为南京仪表机械厂引进联邦德国劳(LOH)光学机床公司的光学加工设备。南京仪表机械厂的科技情报室马上对劳公司的生产技术进行了情报分析。在与劳公司谈判时,劳公司提出要对我方转让24种产品技术,我方先前就对劳公司的产品技术进行了研究,从24种产品中挑选出13种产品引进,因为这13种产品技术已经足以构成一条先进完整的生产线。同时我方也根据对国际市场情报的掌握提出了合理的价格。这样,我国既买到了先进的设备又节约了大量的外汇。事后劳公司的董事长R·柯鲁格赞叹道:“你们这次商务谈判,不仅使你们节省了钱,而且把我们公司的心脏都掏去了。”
问:在此案例中,我方人员赢在哪里?
请问:
我方在推销技术上有哪些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