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这是一种()。
A.金融仓单模式
B.代收货款模式
C.垫付款模式
D.承兑汇票模式
A.金融仓单模式
B.代收货款模式
C.垫付款模式
D.承兑汇票模式
A.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的收货人只能做成具名收货人
B.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副本是发、收货人与铁路之间的运输契约
C.如果收货人是银行,铁路货运部门凭银行签发给运输公司的提货单放货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并非物权凭证
E.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正本是贸易双方结算贷款的依据,发货人可凭运单正本向收货人结算贷款
A.500
B.550
C.605
D.545
A.上游或下游企业没有相应货物出、入库记录的资料
B.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虚假结算的资料
C.上、下游企业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发货人等要素不一致的销货清单、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D.涉案人员证实无货或者票货不一致的言词证据
A.由于房价上涨有人买不起房,因此要限制一部分人购买第二套住房
B.如果用停止银行贷款业务来应对企业借贷的坏帐,银行信贷风险就会转移给消费者
C.部分农民养鸡喂猪有可能产生资本主义
D.由于有相当多的人买不起私人汽车,汽车产业不宜发展
A.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B.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C.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D.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案例 伪造银行保函案
案情
2001年初,上海甲船运公司按照运输合同,为新加坡乙公司(租船人)从马来西亚装运一批货物到印度孟买港。收货人为印度丙公司,是新加坡乙公司的母公司。
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租船人如要求船东在提单未到达印度卸货港前先放货给收货人,收货人应提供200%货价的银行担保。货到孟买港之前,收货人向上海甲船运公司出具了由收货人和印度丁银行共同签字盖章的相当于货价200%的银行保函,要求上海甲船运公司出具放货通知。上海甲船运公司据此向收货人签发了放货通知单。
两个月后,上海甲船运公司陆续收到多家货主的函件,称因收货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赎单提货,提单被退回。他们要求上海甲船运公司归还约14700吨货物或支付约543万美元货款。
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上海甲船运公司立即与租船人和收货人联系,要求他们为发生的事情作出解释并尽快将货款付给货主。收货人在答复上海甲船运公司时,肯定保函是银行出具的,不过银行没收取任何费用,其要求不要对银行采取法律行动。同时,收货人也承认已经凭放货单提取了货物,只是因为公司没有钱,所以只能答应每月支付5万美元货款。
与此同时,上海甲船运公司通过业务银行就银行保函问题向印度丁银行进行了核查,令人惊奇的是,该行答复没有出具过这份保函。
面对上述情况,上海甲船运公司决定先从弄清保函出处入手。上海甲船运公司根据保函上所规定的管辖权条款,向伦敦法院起诉丁银行。该印度丁银行仍称没有签发这份保函,后来伦敦法院根据有关专家鉴定,裁定这份保函上的银行签字及签章都是不真实的。因而,上海甲船运公司得到的所谓银行保函是无效保函,不但没有得到赔偿,而且还要承担法院高额的诉讼费及律师费。上海甲船运公司只好依法与货主们一一协商赔偿数额,履行赔偿责任。
既然排除了印度丁银行出具保函的责任,那么,收货人就该承担伪造银行保函骗取上海甲船运公司放货单的责任。为此.上海甲船运公司对收货人提起了刑事诉讼。印度警方拘留了收货人公司的两名董事,扣留了他们的护照,印度银行冻结了收货人的存款以及收货人在美国拥有的旅馆等财产。
英国高等法院经过漫长复杂的诉讼程序,终于在2004年1月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裁决:收货人赔偿上海甲船运公司相应货款、银行利息和律师费。
上海甲船运公司胜诉后,代理上海甲船运公司在印度执行英国高等法院判决的印度律师对收货人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已陷入财务困难,大部分资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或其他担保债权人,净资产完全耗尽,正在申请重组或托管。同时,该收货人还面临着众多债权人的诉讼。因此,上海甲船运公司虽然胜诉,却因收货人公司的资不抵债尚未得到任何赔偿,给公司造成极大的损失。
A.孟某将古画抵给林某获得2 万现金,约定赎回期限为5 年,在此5 年期间林某对古画享有典权
B.徐某将自己的房屋典当给吴某获得30 万资金,约定3 年内赎回。若徐某到期不能还款,则吴某对此房屋享有典权
C.某公司将厂房抵给银行,在到期未还清利息的情况下,银行对厂房不享有典权
D.陈某租赁李某的房屋经营餐馆,两年共支付3 万元,在租赁的两年期限内陈某对李某的房屋享有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