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艺术类院校志愿投档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哪些?()
A.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B.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C.对报考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D.对报考其他校考院校[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