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北京市注册了“北京宏达服装有限公司”的厂商名称,次年又以“宏达”作为其西服商标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根据有关规定( )
A.厂商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排他效力
B.厂商名称权仅在该市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
C.厂商名称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D.厂商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均仅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A.厂商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排他效力
B.厂商名称权仅在该市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
C.厂商名称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宏达”商标权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D.厂商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均仅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
B.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
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
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A.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D.河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假设该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权管辖专利侵权案件)
自2008年成立以来,公司发展迅速,业务范围遍及国内通讯领域各大光电缆制造企业和电信工程公司,与20余家光电缆骨干企业有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
该公司实力雄厚,技术人员均有多年实际生产经验,熟悉光电缆生产工艺、测试技术。本着诚实、可信的宗旨,公司为客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
2016年,宏达公司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销售人员、货运协调员、前台秘书、电工和销售工程师。
请根据案例中的信息为宏达公司设计一份员工应聘申请表。
A.若宏大公司与鹏润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成立后没有生效,则其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终止,因合同产生的纠纷不得提交仲裁
B.如果仲裁条款约定:将一切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发生纠纷后,宏达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鹏润公司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宏达公司提出了抗辩,法院驳回了管辖权异议,继续进行审理
C.如果仲裁条款约定将一切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者天津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则该仲裁条款无效,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发生争议后,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宏达公司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协议有效,在仲裁委员会未作出决定前,鹏润公司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协议无效,则应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A.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
B.在外埠注册登记,但是在北京有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C.以上均是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收货单位”栏: A.北京××商贸有限公司1101210078 B.辽宁×××进出口公司210191006UC.河北××钢铁有限公司1312931542 D.大连××货运代理公司21029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