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5月14日,被北约称为______级导弹驱逐舰的“轰雷”号大型反潜舰,率领多艘苏联潜艇访问古巴。
A.莫斯科级
B.卡宁级
C.海军元帅级
D.科特林级
A.莫斯科级
B.卡宁级
C.海军元帅级
D.科特林级
A.专守防卫
B. 攻守兼备
C. 积极进攻
D. 自主国防
A.杨某将其电视机交李某保管,1992年3月的一天李某将电视机摔坏,1993年2月杨某提出赔偿请求
B.1967年5月乙欠丙的3000元债务到期未付,1970年9月丙请求乙偿还欠款
C.债务人应于1988年6月还清欠款,却分文未还。1990年2月债权人提起诉讼
D.1988年4月李某的权利被张某侵害,直至2007年8月李某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且在这之前李某也不存在应当知道的基础。2009年2月李某提起诉讼
E.1970年3月甲拒付应付乙的租金500元,1982年2月乙为此提起诉讼
A.2008年12月31日
B.2009年4月30日
C.2009年5月10日
D.2010年5月10日
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2—10,单)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
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
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
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1989年2月14日,申诉人(买方)与被诉人(卖方)在深圳签订了(89)All-001号购货合同。合同规定:被诉人向申诉人提供10000片电磁炉用玻璃板,价格为CIF深圳4.85美元/片,货款总额为48500美元;1989年3月底交4000片,6月交6000片;买方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分两次付款,应在交货前的一个月委托深圳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合同第14条规定,货物到达目的港口岸后,买方可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对货物进行复检。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规格及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应于货到目的地口岸的90天内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要求索赔。
合同第13条规定,品质保证期限为货到目的港12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合同签订后,被诉人于1989年5月2日向申诉人送交首批货物4000片电磁炉用玻璃板。1989年5月12日,申诉人以品质证明书不符合要求为理由,拒付货款,并要求被诉人重新提供一份品质证明书。1989年5月16日,被诉人通过银行提交了一份品质证明书(以下简称为品质证明书)后,申诉人于1989年6月10日支付了货款19400美元。
申诉人收货后,未进行商检即将货物交给用户,其用户在测试中发现该批“心乐牌”电磁炉面板材质与合同的要求不符,向申诉人提出要求退货索赔。申诉人遂于1989年12月8日传真给被诉人,要求被诉人根据合同第13条关于品质保证的规定,协商处理电磁炉面板的品质问题。由于协商未有结果,于是申诉人于1990年5月30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令被诉人赔偿因违反(89)All-001号货物买卖合同,给申诉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合计为:19400美元,170417.90元人民币。
问:申诉人的要求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