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B.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会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C.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对持票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D.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A.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B.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会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C.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对持票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D.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A.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C.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单位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出票日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码
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题目描述】
第 25 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持票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我提交的答案】:ACD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D |
本题考核票据提示付款期限。(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如果是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那就是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2)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
答案A为什么不是,有点分不清,请专家详细解答好吗
未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未记载被保证人的,丙银行为被保证人
丁公司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丁公司对戊公司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经营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票据未到期
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