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1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m时,设备应停电。
A.1.5
B.1.75
C.1.8
D.2.0
牵引供电停电作业时,专业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330kV为5000mm;220kV为3000mm;110kV为1500mm;25kV和35kV为()mm;10kV及以下为700mm。
A、800
B、900
C、1000
A.检修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为1.8米的110kV带电设备
C.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但有遮栏等可靠安全措施隔离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