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光票托收是指只有金融单据,没有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则是既有金融单据,又有商业单据的托收
B.为防止货到目的地后因买方拒付货款而致货物无人领取、保管,委托人应该直接将货物发给进口地的代收行
C.如果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发出的指示,即使代收行是托收行选定的,托收行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D.如果托收包含远期汇票,但没有申明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则代收行在收到货款后交单
案例 CHIPS
案情
我国某出口商出口货物,结算货币为美元,结算方式为托收。货物出运后,出口商将全套单据送到A银行,委托其办理托收,在托收指示中,出口商指定B银行为代收行。A银行在接受了托收指令后,发现其与B银行没有账户关系,但A银行的纽约分行与B银行同为CHIPS的参加行。于是A银行在给B银行的托收委托书中写明如下指示:“When collecled,please remit the sum toour Newr York Branch via CHIPS(ABA:______)for credit ofour acccunt(UID:______)with them.”请分析,CHIPS是怎样运作的?什么是ABA号码?什么是UID号码?
B.利用不同货币的利率差异进行投资、赚取利差的一种行为。
C.银行向进口商、出口商或中间商提供的以国际贸易结算为基础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进出口贸易融资。
D.银行代表进口商签发的、承诺当装运交单单据与合同条款一致时向出口商付款的一种单据。
E.出口国银行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
F.出口商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或者专业金融机构)以获得融资,同时将进口商不履约风险转让给银行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G.银行对其签发的汇票或期票承诺到期兑现的一种业务。
H.收款人或持票人在资金不足时,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融资业务。
I.信用证项下单据到期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物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的融资方式。
J.跨国公司现金管理的一种常用方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不按照交易的发生额而是按照收支轧差后的净额来进行支付的行为。
K.在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应出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以出口单据为抵押的在途资金融通。
L.由国家进出口银行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本国的出口厂商或者外国的进口商提供的优惠贷款。
M.一种在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形式建立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的一种直接信用行为。
A.出口商就其损失不可以向B行请求赔偿
B.出口商就其损失不能向A行请求赔偿
C.若能证明B行实际上根本没有收到修改指令,则B行可以免除其未依指示行事的责任
D.即使能证明B行实际上没有收到修改指令,A行仍要对出口商承担因违反托收指示行事的损失
案例 进口商以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
案情
某贸易公司向国外客商出口货物一批,以远期D/P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出口方及时装运出口,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连同所有单据一起交到银行,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进口商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进口商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火烧毁,进口商又遇其他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由于进口商以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是代收行向进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其信用风险应由代收行承担。代收行在付款到期日仍需向出口商付款,并承担由此而来的信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