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一长途汽车公司,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与其他的汽车公司竞争,因此就在市面上购买了大量的正版电影DVD,
(1) 根据著作权理论,载体物权与载体上的知识产权是分离的。因此取得正版DVD,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利用该物体,仍应当受著作权的限制。
(2) 而实际上正版DVD和正版软件都会在使用上为用户设置各种限制,如市面上常见的DVD都严格限制了使用范围,仅供家庭影院使用。不得作商业性使用,而在长途汽车上免费播放。实际上是汽车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一部分,因此属于商业性使用。因此长途汽车公司超出许可范围使用,仍然构成侵权。
(3) 当然,并非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任意设置限制,这种限制仍然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衡平,如果这种限制违反了善良风俗或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可能因为违法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