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五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两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