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和乙女结婚两年后在双方父母出资帮助下,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甲名下,如今打算离婚,请问该如何分割这套房产()
A.归甲
B.归乙
C.按照女多男少的比例分割
D.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D、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A.归甲
B.归乙
C.按照女多男少的比例分割
D.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D、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A.甲用婚前所得的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赚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一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婚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D.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下列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A.甲男与表妹乙的婚姻
B.甲男隐瞒已婚事实与乙女的婚姻
C.甲(男,18 岁)与乙(女,16 岁)的婚姻
D.甲男与乙女并不相爱,在双方父母胁迫下登记结婚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2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以行使撤销权
A.若甲男、乙女双方书面约定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女可以请求王某对其予以补偿
B.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甲男父母所购置,并登记在甲男名下,该房屋归甲男个人所有
C.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甲男父母购置,该房屋归甲男个人所有
D.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购置且登记在甲男名下,双方均想要该房,则应当判决房屋归甲男所有,并由甲男给付乙女按市场价计算的一半房款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下列哪一案件肯定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A.我国公民甲和乙同在俄罗斯莫斯科大学留学,甲和乙因琐事发生矛盾,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向当地警方报案。但第二天甲因有事乘飞机回到北京。一周后乙也乘飞机回到北京,乙又向北京警方报案
B.与我国相邻的某国,该国公民甲站在该国境内向我国境内射击,将在我国境内正在劳动的我国公民乙打死
C.我国公民甲女与在北京留学的伊朗公民乙男结婚,两年后甲女随乙男回到伊朗。因乙男信奉伊斯兰教,乙男回伊朗后不久又与当地另一女子结婚,甲女随后回到中国,并向我国警方报案,指控乙男犯了重婚罪
D.南美哥伦比亚公民甲,是该国有名的大毒枭,他在前往墨西哥贩毒的过程中,遭到墨西哥警方的通缉,甲来到我国上海市躲避风头。我国警方在接到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知后,在上海市将甲抓获
A.婚姻有效,是事实婚姻
B.婚姻不存在,为非法同居关系
C.婚姻无效,因为双方为近亲关系
D.婚姻无效,因为未达法定婚龄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后来又移居丙国。10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全部遗产的诉讼,理由是A与B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而依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当适用夫的本国法,如果丙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则其行为属于()。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A、乙女
B、乙女和甲男
C、甲男
甲(男)与乙(女)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6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08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09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其治疗化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以乙为丙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至人民法院。问:
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