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关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的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申报是申报人的单方意思表
A.债权申报是申报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
B.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
C.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
D.申报债权,原则上应在法定期限以内,超过法定期限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可将申报期限予以适当延长,但经延长期限后仍未申报的,即彻底丧失申报权
A.债权申报是申报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
B.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
C.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
D.申报债权,原则上应在法定期限以内,超过法定期限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可将申报期限予以适当延长,但经延长期限后仍未申报的,即彻底丧失申报权
A.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B.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的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C.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税款的滞纳金,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D.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A. 取回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对于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其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不依照破产程序,通过管理人将该财产予以取回的权利
B. 在一般情形下,如果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取回权标的物毁损或者灭失,此时取回权的基础消失,权利人只能将由物的请求权转换成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C. 只有所有权人才能行使取回权
D.如果甲公司从乙公司手中购买一批货物,约定货到后付款。乙公司已将这批货物交付铁路部门运输。在货物发运后,乙公司得知丙已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为了避免损失,乙公司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
破产案件中,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应为自法院公告之日起的:
A.一个月
B.10天
C.三个月
D.15天
A.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B.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C.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5以上的出资人才可以申请重整
D.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A.A公司主张在破产重整期间,自己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再次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B.管理人解除A公司和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现甲公司以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权申报债权
C.乙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
D.A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交付给丙公司,以丁银行为该票据的付款人,现丁银行付款后产生的请求权
A.由破产申请人预先支付
B.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平均分担
C.由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无须预交
D.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分担
A.该批货物的所有权自甲公司发运之日起归乙公司所有,甲公司仅得申报破产债权
B.甲公司有权向管理人表示取回在运的货物
C.甲公司经管理人同意后有权取回在运货物
D.如果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甲公司不得取回该批货物
E.货物运抵管理人后,甲公司仍有权向管理人表示取回该批货物
A.该滞纳金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B.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
C.该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D.该滞纳金与欠缴税款处于相同受偿顺位
A.15日;30日
B.10日;30日
C.1个月;2个月
D.1个月;3个月
A.甲、乙、丙三人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该合伙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被法院受理其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则持有出资10%以上的合伙人甲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B.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必须暂停行使
C.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时间为不超过六个月
D.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