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男,30岁。张某因为急于结婚,向开饭馆的邻居李某借款3000元,口头约定一年为期。一年以后
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分别是谁?
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分别是谁?
被告人:汤甲,男,26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3月4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岁。
2004年4月4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2.3吨,计价值1500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拖拉机手摇柄等工具,对李某、张某、叶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颈部、腰部,张某头部、脚部多处损伤,叶某颅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后汤甲被随后赶到的周庄村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
问:(1)本案如何定罪?
(2)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
(3)本案如何量刑?
问:王某的行为是属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1984年,王某(女)和张某(男)相识并相爱。1987年,王某和张某同居,时年王某25岁,张某24岁。1990年10月,张某准备出国留学,因为怕被拒签,所以与王某仅仅办理了世俗的婚姻仪式,而没有办理法律的结婚登记。1992年8月,张某回国探亲,双方仍然保持同居关系,一个月后张某再次出国到日本继续学业。1992年10月,王某欲到日本探亲,遂开始比较频繁地与张某电话联系。一次偶然中,发现接听电话的人是女性,并声称是张某的妻子并且已经怀孕,王某大吃一惊,遂通过中国外交部驻日本大使馆查询,获悉张某确实与一沈姓中国女公民于1992年2月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登记结婚。1993年11月,王某向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确认张某构成重婚,并要求宣告张某与沈姓中国女公民的婚姻关系无效。问:
何某的小弟赠与何某三间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
被告人张某甲,女,37岁,无业。被告人张某乙,男,35岁,工人。1997年11月,被告人胡某(另案处理)将被害人韩某某杀害后,将其尸体肢解为五块,套上塑料袋后分别装入两只印有球形门锁字样的纸箱中,再用印有申藤饲料字样的编织袋套住并用打包机封住。嗣后,胡某以内装毒品为名,唆使被告人张某甲和张某乙帮其将两只包裹送往南京。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按照胡某的旨意。于1997年11月30日中午从余姚市乘出租车驶抵南京,将两只包裹寄存于南京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因尸体腐烂,于1998年4月8日案发。 问: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A.薛某不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给付彩礼属于赠与,赠与是有效的
B.薛某不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给付彩礼属于单方行为,是有效的
C.薛某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赠与的目的未实现,可以解除
D.薛某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张某父母违反诚信原则
A.绑架罪(未遂)
B.敲诈勒索罪(未遂)
C.绑架罪(既遂)
D.敲诈勒索罪(既遂)
A.刘某
B.陈某
C.小刚
D.杨某
E.小明
问: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