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同意李玲与刘军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法院同意李玲与刘军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法院同意李玲与刘军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1)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配?为什么?
(2)如刘某娜回家时李某达夫妇均已死亡,且无法确知二人的死亡时间,遗产应如何分配?
李军和红梅结婚后,李军的父母为李军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35万元),供李军和红梅婚后居住。李军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因资金不足,于2007年3月将这套房屋作抵押向工商银行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1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007年5月,李军在房屋的前院修建了一车库。2007年9月,李军因业务需要,全家搬迁到北京,房屋无人看管。于是李军将房屋租给王斌,租期2年,但李军并未告知王斌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王斌入住后,经李军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耗资2万元。2008年1月,李军因急需周转资金决定出卖该房屋。因经济上的原因,王斌没有买下该房屋,于是李军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刘成,并对刘成说明房屋出租和抵押的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对于此次房屋买卖,银行并不知情。2008年3月,银行债务到期,李军没有偿还债务,银行将该房屋拍卖,卖的价款为32万元,房屋被黄海购买。为此,当事人之间为房屋的租赁权、抵押权以及所有权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李军和工商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A.刘梅是跨店东带看人
B.刘梅是首看人
C.刘梅可以获得首看业绩
D.成交经纪人马军不仅需要补偿刘梅跨店东带看业绩,还需承担信用分扣罚3分
A.砖窑厂构成了单位犯罪
B.砖窑厂与曾某、曾高俅构成了共同犯罪
C.龙某构成了自然人犯罪
D.龙某与曾某、曾高俅构成了共同犯罪
之前王石并未看过房源Y),房源Y的维护人李君进行了陪看。李君所在门店无此客户。两天后,与李君同店面的经纪人马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王石去复看房源Y,并成功签约,那么根据以上情形,以下说明正确的是()。
A、刘梅是跨店东带看人
B、刘梅是首看人
C、刘梅不可以获得业绩
D、成交经纪人马军不仅需要补偿刘梅跨店东带看业绩,还需承担信用分扣罚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