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本市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地所在地城区;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管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
B、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外环路外侧500米以内区域的相关区县行政区划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
C、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区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
D、本市城市规划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经济开发区、农村新型社区、旅游景区、景点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