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银行的l张存单交付给乙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丙银行进行核押。后甲以存单丢
A.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质押合同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D.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
A.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质押合同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D.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
A.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质押合同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D.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
A.主合同
B.从合同
C.抵押合同
D.保证合同
A.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
B.李某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
D.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A.乙银行可对丙企业10万元的产品行使抵押权
B.甲企业出卖20万元产品给丁企业应取得乙银行的同意
C.甲企业出卖20万元产品给丁企业通知乙银行即可
D.乙银行对丁企业购买的20万元产品可行使抵押权
现问:
A.113.5万元
B.100万元
C.73.5万元
D.110万元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A.乙银行行使撤销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乙银行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C.乙银行在行使撤销权时应以自己的债权为限
D.乙银行的债权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乙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内将收款人填写为丙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丙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丙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
5月15日,丁银行通知丙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记载有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的货物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乙公司于6月8日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第二天得以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现金并交付乙公司。
问题:
2018年6月,甲公司不能履行对丙银行的到期借款债务,致使厂房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此时,乙公司已拖欠甲公司3个月租金9万元,丙银行通知乙公司应向其交付租金。
乙公司认为厂房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甲公司。而非丙银行,因此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乙公司转而向甲公司请求赔偿因厂房被查封所遭受的损失,并主张将损失赔偿与所欠租金在对等数额 内相互抵销。
2018年8月,厂房被依法拍卖,乙公司请求买受人丁公司继续履行剩余期间的租赁合同, 遭到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己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买受人丁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