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S县人民商场职_T,因涉嫌盗窃犯罪被s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S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贾某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决定不起诉。那么。S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宣布和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公开宣布
B.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县公安局
C.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盗窃案的被害人
D.不起诉决定书只需要送达到毛某,不需要送达到该商场
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公开宣布
B.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县公安局
C.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盗窃案的被害人
D.不起诉决定书只需要送达到毛某,不需要送达到该商场
A.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
B.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甲某和H县人民商场
C.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H县公安机关
D.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盗窃案的被害人
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公开宣布
B.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县公安局
C.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盗窃案的被害人
D.不起诉决定书只需要送达到毛某,不需要送达到该商场
A.对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判,所以甲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所有适用该意见审理的案件时均当庭宣判,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B.唐某,l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唐某的辩护人李某认为唐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由于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所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C.被害人孙某于2007年8月11日向县公安局控告许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许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了该案。后孙某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人民法院随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
D.孟某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且孟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对指控盗窃事实没有异议,孟某仅对自己有立功情节而公安机关没有记录持有异议。但某县人民法院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
问:张某行为是否属于立功?请说明理由。
刘某、张某和李某因涉嫌盗窃、抢劫(共同犯罪),王某因涉嫌包庇李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刘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对刘某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遂停止执行,并立即报请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裁判没有错误的裁定后,下级人民法院立即对刘某执行了死刑。在执行死刑时,只有法院的指挥人员、执行人员及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到场,执行前为避免混乱未予公布,在闹市区执行注射。某监狱在对张某、李某的执行过程中,因张某患有严重疾病而将其保外就医,对李某则在其服刑满5年后向某法院提出了假释建议。王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因违反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向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王某缓刑的建议书。该法院认为王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并未犯罪,未接受公安机关的建议。问:本案对四名罪犯的执行程序存在哪些错误?
A.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受理了一起诈骗案,经初步审查,认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可以报经甲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30日
B.乙县公安局受理控告人张某对本单位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后,张某就同一事项向乙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乙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予以受理。乙县公安局应当中止刑事复议程序
C.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丙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内,彭某窜至丁地实施盗窃犯罪,丙地公安机关应当对彭某实施的盗窃犯罪立案侦查
D.戊县生态环保部门向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案件移送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可以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商请生态环保局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调查
A.应承担全部国家赔偿
B.应承担部分国家赔偿
C.不应承担国家赔偿
D.应承担国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