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裁判时,发现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2008延—2—74,多)
A.第一审程序为提高效率,没有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也无异议
B.参与第一审程序的陪审员是本案的目击证人
C.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D.没有告知被告人可以申请回避
A.第一审程序为提高效率,没有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也无异议
B.参与第一审程序的陪审员是本案的目击证人
C.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D.没有告知被告人可以申请回避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A.第二审法院只审查甲的判决部分
B.第二审法院不仅应审查甲的判决部分,也应当书面审查乙的判决部分
C.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发现第一审对甲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
D.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发现第一审对乙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重.应当依法改判
A.通知甲公司上诉,由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B.由审判长报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改判
C.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作出判决有错误的书面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A.通知甲公司上诉,由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B.由审判长报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改判
C.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作出判决有错误的书面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A.合议庭成员共同阅卷,并制作阅卷笔录
B.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供述和辩解以及对一审裁判的意见。共同犯罪的案件,对没有上诉的被告人不用再进行讯问
C.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D.合议庭评议和宣判,经过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即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予以公开宣判
A.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B.应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C.最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追究一审法院的责任
A.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通过一审法院提出抗诉,也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C.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可以决定同意其撤回抗诉
D.被告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
A.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诉的
B.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C.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
D.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
A.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B.应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C.最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追究一审法院的责任
A.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B.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本案,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因李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不得对李某加重处罚
E.因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李某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