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委委员有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B.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C.5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
D.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
E.经中国银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发审委委员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B.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C.5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
D.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
E.经中国银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发审委委员
发审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B.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的
C.5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发审委委员的其他情形
D.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B.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C.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
D.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
A.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
B.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
C.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B.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C.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
D.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
A.发审委员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适用普通程序
B.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适用特别程序规定
C.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
D.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应提议暂缓表决
A.全部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组成
B.发审委委员为25名,全部为专职
C.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
D.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
A.全部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组成
B.发审委委员为25名,全部为专职
C.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
D.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
A.发审委委员连任2个任期的
B.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C.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D.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
A.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B.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C.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3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D.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