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A.江苏省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南京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法制办
A.江苏省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南京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法制办
A.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B.对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D.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A.①国务院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①该省人民政府②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①该省人民政府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①该省人民政府②只能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A.①国务院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①该省人民政府②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①该省人民政府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①该省人民政府②只能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A.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B.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决定及加处罚款的决定均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申请人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交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应由地方人民政府受理税务行政复议
A.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