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针对李某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李某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后,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采取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A.以合并方式修改权利要求
B.提交外文期刊及其中文译文作为反证
C.与张某接触,商谈和解事宜
D.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陈述专利权应维持有效的意见
A.以合并方式修改权利要求
B.提交外文期刊及其中文译文作为反证
C.与张某接触,商谈和解事宜
D.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陈述专利权应维持有效的意见
A.2010年12月2日李某针对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B.2011年11月9日李某针对上述发明专利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C.2013年1月10日陈某针对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D.2015年10月8日刘某针对该发明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A.王某以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B.李某以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C.李某以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D.王某以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3不具备新颖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A.李某不参加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缺席审理
B.因口头审理为公开审理,随李某前来旁听口头审理的某公司职员可以向李某传递信息
C.张某可以在口头审理的过程中放弃无效宣告请求的部分理由
D.口头审理终止后,张某和李某都有权阅读笔录,但对于笔录的差错,不能请求更正
A.王某于2012年1月9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B.周某于2013年3月4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C.郑某于2014年10月16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D.赵某于2013年11月25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A.甲以产品销售发票A1原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A2相结合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
B.乙以对比文件D1、D2作为证据证明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C.丙以对比文件D1和对比文件D3相结合证明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D.甲以对比文件D2和对比文件D3相结合证明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A.李某必须提交证据证明区别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B.李某可以在口审时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别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C.李某可以在口审结束后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决定之前,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别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D.张某认可李某提交的公知常识性证据,复审委员会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答案]BD
A.企业甲和乙可以共同作为请求人,针对刘某的专利权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
B.企业甲和乙可以委托同一专利代理机构,为甲、乙分别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
C.企业丙可以针对刘某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D.企业丁由于未被专利权人刘某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发出专利侵权警告律师函,故企业丁不能针对刘某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A.甲向乙提出离婚之诉,后又诉请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B.丙和丁是一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因租赁人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烧毁,丙和丁分别对租赁人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C.陈某向王某住所地A区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两人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王某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请求陈某返还欠款15,000元,陈某则称双方之前已约定该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由B区法院管辖
D.张某请求李某履行合同义务,李某的父母以李某有精神病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A.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B.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复审
C.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
D.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
A.欧陆公司
B.方正律师事务所
C.美澳公司
D.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