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A.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D.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A.移送可以,无须双方同意
B.法院确认不可以,必须法院重新制作
C.移送可以,但必须双方同意
D.法院确认可以
A.《离婚协议书》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B.如甲证明自己有稳定工资收入及汽车等财产可供还债,法院应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C.如乙仅以甲为被告,法院应追加丙为被告
D.如法院认定乙的撤销权成立,应一并支持乙提出的由甲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请求
A.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拖欠租金许久,甲因此向法院起诉请求乙支付租金
B.甲乙签订设备维修合同,合同约定乙为甲的设备提供维修服务,后甲因为自身工作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该合同
C.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后甲发现合同签订过程中乙存在欺诈行为,甲因此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合同
D.甲对乙有到期债权,乙将仅有的房产低价卖给丙,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乙丙间的买卖行为
A.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j三人,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乙、丙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乙、丙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A.乙
B.丙
C.乙或丙
D.乙和丙
问:乙得知此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吗?为什么?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
A.乙
B.丁
C.戊
D.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