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装生产企业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即会计核算健全,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但未办理
某服装生产企业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即会计核算健全,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但未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005年全年销售收入212万元(含税),企业已按6%的征收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12万元。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计算补缴税款?
某服装生产企业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即会计核算健全,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但未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005年全年销售收入212万元(含税),企业已按6%的征收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12万元。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计算补缴税款?
A.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B.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C.生产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周期在1年及1年以上
D.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E.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逃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押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裟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 (4)将委托加工收回剩余的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间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为()万元。
9年是否继续生产该产品?⑶假定条件同⑴,但企业已具备增产一倍该亏损产品的能力,且无法转移。1999年是否应当增产该产品?⑷假定条件同⑵,但企业已具备增产一倍该亏损产品的能力,且无法转移。1999年是否应当增产该产品?
A.企业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B.企业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C.企业销售货物已确认相关收入,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D.企业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E.企业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A.确认管理费用40950元
B.确认应付职工薪酬40950元
C.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950元
D.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4760元
A.A: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4760元
B.B:确认管理费用40950元
C.C: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950元
D.D:确认应付职工薪酬40950元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运费1万元
(2)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3.8万元
(3)销售服装收取不含税价款68万元,同时收取不含税的包装费5万元
(4)将自产的服装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批服装的成本为8万元,市场上无同类服装的销售价格该服装的成本利润率为10%
(5)月底盘点发现因管理不善造成上月购入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部分材料受损,受损的材料账面成本为2.5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