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免征车辆购置税。《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新能源汽车贷款条例明确,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同时,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
A.电动车
B.新能源汽车
C.小型客车
D.天然气汽车
A.电动车
B.新能源汽车
C.小型客车
D.天然气汽车
A.营业税
B.印花税
C.增值税
D.企业税
A.1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
B.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
C.1万元(含本数)至5万元
D.2万元(含本数)至5万元
A.借款合同
B.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
C.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D.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E.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
A.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B.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C.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D.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A.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B.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D.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A.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B.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D.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A.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B.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C.融资担保中小微企业的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原担保生效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原担保生效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足12个月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D.优惠政策所指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