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A.逾期接受无效
B.逾期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
C.逾期接受完全有效
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看发盘人如何表态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承诺的生效时间采用投邮生效的原则。
B.逾期的承诺仍可具有承诺的效力,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这种意思通知受要约人。
C.根据双方约定或交易习惯,受要约人保持沉默也可能构成承诺。
D.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相同。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