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A.只要张某有证据证明郭某犯有侮辱罪,法院就应当立案
B.法院应在张某起诉之日起15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C.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法院应告知张某提供书面起诉书
D.张某作为本案的原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A.因李某和张某签订合同在先,该房屋应归属李某所有
B.因郭某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应归属郭某所有
C.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该房屋应归属李某所有
D.该房屋所有权应由李某和郭某共同所有
A.国际法院受理国家、国际组织和自然人为原、被告的案件
B. 国际法院的法官对联合国大会和国际法院负责
C.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是当今最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
D. 依据公平原则,中国人与外国人的纠纷只能向第三国提起诉讼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第 66 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哪些?
A.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
B.秦某(1989年1月8日生)因高中时认识几个街头混混,整天游手好闲,2006年12月25日圣诞节,在繁华街道上抢劫,致使被害人倒地,经诊断为脑震荡。后被抓获,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起诉秦某。2007年2月12日某区人民法院以秦某系未成年人犯罪为由,决定不公开审理此案
C.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法院虽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辩护权利,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同被告人类似的诉讼权利。这些都是辩论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
D.2007年李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郭某侵占一案,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由于该区法院案件较多,审判员每天都要开两个庭,所以按照惯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孙某独任审理了该案,记录的是实习生小李(某大学大四学生)。但法院判决书上署名的则是“审判员孙某”和“书记员李某”
A.依法作出判决
B.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依法作出裁定
D.依法维持原判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马奇与其妻对房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此案的性质属于()。
A.民事处罚案件
B.刑事处罚案件
C.行政处罚案件
D.海关处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