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出具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的有效期为:()。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一年
A.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应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
B.对于人民法院就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的判决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C.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D.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该规定
A.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B.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C.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D. 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人或取得外国屆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