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2017年10月生产销售原煤1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 000万元,已知该煤矿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5%,该煤矿10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万元
A.201
B.250
C.202
D.1.5
A.201
B.250
C.202
D.1.5
A.30
B.40
C.50
D.60
要求:计算该煤矿10月份应缴的资源税。
某煤矿(机构所在地在甲地)2011年3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开采原煤80万吨,其中在邻省乙地矿井开采的原煤30万吨。
(2)将甲地开采的一部分原煤移送生产煤炭制品,共生产煤炭制品40万吨。
(3)销售原煤60万吨(其中销售邻省矿山开采的原煤20万吨),销售煤炭制品35万吨。
甲地矿井的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乙地矿井的资源税税额为4元/吨,煤炭综合回收率为70%。
要求:该煤矿的资源税应纳税额是多少?其纳税地点在甲地还是在乙地?
某煤矿以生产煤炭、原煤为主,同时也小规模生产洗煤和选煤,2009年6月该煤矿发生如下业务:
(1)外销原煤10000吨,销售价为每吨600元;
(2)销售原煤4000吨,销售价为每吨550元;
(3)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200吨,选煤回收率为70%,销售价为每吨1200元;
(4)移送加工煤制品用原煤3000吨;
(5)用本月生产的16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
当月煤矿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000元。
该煤矿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每吨0.5元,月底煤矿计算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为:
应纳资源税课税数量为:
10000+4000+200+3000+160=17360(吨)
应纳资源税税额=17360×0.5=868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600+4000×550+200×1200+160×1200+3000×550)×17%=17479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747940-500000=1247940(元)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煤矿计算缴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正确吗?你能帮助该煤矿正确计算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吗?
某煤矿以生产煤炭、原煤为主,同时也小规模生产洗煤和选煤,2009年6月该煤矿发生如下业务: (1)外销原煤10000吨,销售价为每吨600元; (2)销售原煤4000吨,销售价为每吨550元; (3)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200吨,选煤回收率为70%,销售价为每吨1200元; (4)移送加工煤制品用原煤3000吨; (5)用本月生产的16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 当月煤矿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000元。 该煤矿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每吨0.5元,月底煤矿计算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为: 应纳资源税课税数量为: 10000+4000+200+3000+160=17360(吨) 应纳资源税税额=17360×0.5=868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600+4000×550+200×1 200+160×1200+3000×550)×17%=17479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747940-500000=1247940(元)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煤矿计算缴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正确吗?你能帮助该煤矿正确计算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吗?
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3)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销售额25万元。(假设该煤矿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2010年计算题)
已知: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7%,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6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 000元。
(2)购进井下挖煤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3 500元。
(3)接受洗煤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 800元。
(4)销售自产原煤2 000吨,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原煤不含增值税单价500元/吨。
甲煤矿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A.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 B.销售自产原煤2 000吨 C.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 D.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
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另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合计8万元。
(3)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4)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
(6)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有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
(说明: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煤矿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单位税额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单位税额10元/千立方米。)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
(1)计算该矿本期应缴纳资源税税额。
(2)编制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