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某。6月5日,甲公司财务人员张某持有关资料到Q银行开立
A. 基本存款账户B. 一般存款账户C. 专用存款账户D. 临时存款账户
A. 基本存款账户B. 一般存款账户C. 专用存款账户D. 临时存款账户
A.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
B.三位股东不必实际缴足增资
C.公司不必修改公司章程
D.公司不必办理变更登记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1年至2014年与投资业务有关的资料如下:(1)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与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的30%,收购价格为230万元,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1年12月25日分别经甲公司和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股权协议生效日为2011年12月31日。(2)2012年1月1日,A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8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均为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2012年1月1日,A公司董事会提出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分配现金股利。对该方案进行会计处理后,A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仍为8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70万元。假定2012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4)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股权价款230万元,并办理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5)2012年5月1日,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6)2012年5月5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7)2012年6月30日,A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50万元。(8)2012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60万元。(9)2013年5月4日,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分配现金股利。(10)2013年度,A公司发生净亏损200万元。(11)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A公司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12)2014年1月5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全部对外转让,转让价款195万元,相关的股权划转手续已办妥,转让价款已存人银行。假定甲公司在转让股份过程中没有发生相关税费。要求:
确定甲公司收购A公司股权交易中的“股权转让日”。
A.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B.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C.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D.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高新建材的研发与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4%、32%、13%、6%、5%。其中,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折价成260万元作为出资方式,经验资后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甲任鑫荣公司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总经理。
鑫荣公司成立后业绩不佳,股东之间的分歧日益加剧。当年12月1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在乙的策动下,乙、丙、丁、戊一致同意,限制甲对外签约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如超出100万元,甲须事先取得股东会同意。甲拒绝在决议上签字。此后公司再也没有召开股东会。
2010年12月,甲认为产品研发要想取得实质进展,必须引进隆泰公司的一项新技术。甲未与其他股东商量,即以鑫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隆泰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00万元的技术转让合同。
2011年5月,乙为资助其女赴美留学,向朋友张三借款50万元,以其对鑫荣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并办理了股权质权登记手续。
2011年9月,大都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继续支撑,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该公司尚有资产3000万元,但负债已高达3亿元,各股东包括丙的股权价值几乎为零。
2012年1月,鉴于鑫荣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及大股东与管理层间的矛盾,小股东丁与戊欲退出公司,以避免更大损失。
问题:
1.2009年12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以鑫荣公司名义与隆泰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乙为张三设定的股权质押效力如何?为什么?
4.大都房地产公司陷入破产,丙是否仍然对鑫荣公司享有股权?为什么?
5.丁与戊可以通过何种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A.3月18日
B.4月2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A.顾某作为甲公司普通合伙人,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丁某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已经退休,不再承担该项债务责任
C.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新普通合伙人,应当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新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该项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4月20日
B.3月18日
C.5月30日
D.4月28日
2012年5月10日,甲公司以11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含每股现金股利1元),另支付手续费5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012年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2012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1l元。2012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1元。2012年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至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每股市价为12元。2013年1月3日以1300万元出售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假定甲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