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的规定有()。
A.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B.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C.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D.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