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口打包借款申请书;
B.国外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副本;
C.进/出口合同;
D.出口控制商品的出口批文或许可证;
案例 打包贷款业务中的风险
案情
出口商A是银行B的客户。A收到了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在备货过程中资金不足,向B申请信用证下的打包贷款。B同意发放打包贷款,贷款金额为信用证金额的80%,贷款期30天。双方约定,当A发运货物后,即以全套单据向B议付,B从A应得的议付款中扣除打包贷款本息。在贷款期内,A因经营不善倒闭,不再发运货物,因而无法提交单据。A也无力以另外途径向B偿还打包贷款。在打包贷款业务中,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与银行在出口押汇业务中承担的信用风险有什么区别?哪个风险的程度更大?为什么?
A.买方押汇
B.打包贷款
C.买方代付
D.福费廷
A.可以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
B.可以为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承担次要的付款责任
C.对出口商可凭已以装船单据办理押汇融资服务
D.对出口商发行金融债券业务
A.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货款回笼情况
B.销售合同表面真实性,贸易背景是否真实
C.买卖双方是否具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履约、付款情况是否良好
D.信用证是否已过装效期
A.AA+级以上(含)的
B.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
C.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
D.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件的
A.单笔支付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可以采用自主支付方式支付
B.进口押汇、进口T/融资、进口预付款融资、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等不必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支付
C.首次在我行办理信贷业务且信用等级低于A级的客户须使用受托支付方式
D.用于股权投资的流动资金贷款必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