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信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工资和净利润或净损失的分配做了如下规定: (1)甲一年工资10 000元,乙一年工资15 000元。 (2)按年初平均资本账户余额的12%支付资本利息。 (3)余下的净收入或净损失按甲乙70%和30%的比例进行分配。 2004年12月31日,合伙企业有工资前收入50 000元,2004年1月1日的资本账户余额甲为100 000元,乙为125 000元,甲在2004年9月30日另外又投入了25 000元。根据合伙协议,两位合伙人在年度内以现金方式提取他们的工资。 要求:登记该企业2004年日记账分录: 1.记录合伙人的工资; 2.结束收入汇总账户(贷方余额为25 000元)和提款账户。对于结束收入汇总账户的日记账分录列出详细计算过程。
A.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有限合伙人必须是拥有专门知识或者专门技能的专业人员
C.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亏损
A.100
B.200
C.400
D.600
A.甲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B.乙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C.甲对于合伙事务享有监督权
D.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