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拟定的方案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
A.发起人只有现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4人
B.新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C.新公司设股份100万股,拟对外募集70万股
D.原公司现有资产总额500万元,负债200万元,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作为出资
A.发起人只有现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4人
B.新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C.新公司设股份100万股,拟对外募集70万股
D.原公司现有资产总额500万元,负债200万元,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作为出资
下列事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③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④修改公司章程⑤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⑥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A.①②④⑤⑥
B.①③④⑥
C.①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⑤⑥
1998年1月,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依据我国《公司法》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了进一步扩大食品公司的生产规模,食品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即由现有股东按照目前出资比例继续出资,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600万元。股东会对该方案表决时,3个股东赞成,2个股东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赞成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64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64%;反对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36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36%。股东会结束后,董事会通知所有股东按照股东会决议缴纳增资方案中确定的出资数额。2个反对增资的股东拒不缴纳出资。董事会决定暂停这2个股东1998年度的股利分配,用以抵作出资。这2个股东不服董事会决定,以食品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
A.减少注册资本
B. 修改公司章程
C. 更换公司董事
D. 变更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