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发起行对发起的支付业务需要退回的,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退回请求。
B.接收行收到发起行的退回请求,未贷记接收人账户的,立即办理退回。
C.接收行收到发起行的退回请求,已贷记接收人账户的,应通知最迟于下一工作日中午前,从收款人账户扣划后退回。
D.发起行和特许参与者发起的支付业务需要撤销的,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撤销请求;国家处理中心未清算资金的,立即办理撤销;已清算资金的,不能撤销。
A.经授权,根据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报文办理退汇
B.向发起清算行发送统一退回的应答信息
C.接收清算行向发起清算行发送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对拒绝退回的业务,由发起行或发起人与接收人协商解决
D.不予处理
A.发起行行号
B.报单日期
C.支付交易序号
D.交易金额
A.1个法定工作日内
B.2个法定工作日内
C.3个法定工作日内
D.5个法定工作日内
A.退回
B.撤销
C.正常账务
D.查询
A.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
B.国家处理中心是接收、转发支付信息,并进行资金清算处理的机构。
C.发起清算行不可作为发起行向支付系统发起支付业务。
D.发报中心是向国家处理中心转发发起清算行支付信息的城市处理中心。
A.发起清算行
B.发起行城市处理中心
C.国家处理中心
D.接收行城市处理中心
A.发报中心
B.国家处理中心
C.收报中心
D.接收清算行
B、系统收到退回申请来账后,判断原业务的状态为“自动记账”或“已记账”时,系统进行自动应答。如果自动应答报文被拒或原业务状态非“自动记账”或“已记账”时,由基层营业机构柜员通过“支付结算-二代支付-待处理业务查询”处理
C、收到他行查询后,进行查复处理→审核岗进行审核→已审核通过且超过限额的查复,流转至确认岗进行确认
D、自由格式报文业务:柜员通过“内部管理-查询查复-二代支付-发起自由格式”交易发起报文,“内部管理-查询-登记簿-查询查复-二代支付”交易查询、阅读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