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B.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无效
C.企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所订立的合同,对企业不发生效力
D.情势变更原则是民法典的新规定
A.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B.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简要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简要回答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A.当事人必须本人订立合同,不得代理
B.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C.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亨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