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与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A.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八年
B.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C.2009年1月1日后,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2008年1月1日后,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八年
B.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C.2009年1月1日后,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2008年1月1日后,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华天与员工首次签订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C.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D.员工不想签劳动合同,可以不签
【问题】
1、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本案中,银行与李师傅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银行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1.该3位员工坚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是
B.否
C.视公司经营情况
D.根据个人能力和表现
2.以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是()。
A.双方同意
B.用人单位一方决定
C.劳动者要求
D.市场情况决定
3.上述案例中,在公司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A.无确定终止时间
B.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是否签订
C.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且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要求
D.当约定的工作或工程完成后
E.有终止时间
A.与某乙订立6个月的短期合同,未约定试用期
B.与某丙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年
C.与某丁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
D.与某甲订30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
下列哪一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五年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
C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有严重违纪行为
D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
A.员工与公司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连续司龄15年以上
C.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
D.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的可优先考虑
E.无需经公司审批
B.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秦女士,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C.如果秦女士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其订立
D.如果秦女士提出与公司续订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不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中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A.若双方劳动届满,公司不同意与秦女士续签合同,则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B.若双方劳动届满,公司维持原合同条件,而秦女士不同意续签,则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若合同期限内,由于公司主管部门内部调动工资关系而解除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未造成秦女士失业,则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D.若公司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则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标准为24000元
如果公司得知秦女士怀孕,以其工作长期面对电脑,不利于胎儿健康为由,将其调整为仓库管理员,工资由每月6500元降为15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做法合法,是基于对胎儿和孕妇的保护
B.公司做法违法,若考虑秦女士和胎儿的利益调整工作岗位,应以其收入不受损失为前提
C.公司做法合法,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D.公司做法违法,违反了怀孕期间妇女的保护规定
如果公司得知秦女士怀孕后,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于2012年1月20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不能以秦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B.秦女士可以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C.秦女士可以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D.主要公司能够证明秦女士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就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若秦女士是甲劳务派遣到乙公司的员工,在秦女士怀孕期间乙公司将其退回甲公司,随机甲公司解除了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秦女士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因为是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B.秦女士可以要求实际工作的乙公司和甲公司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C.秦女士必须先提出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D.如果乙公司向秦女士提供的工作岗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则其劳务派遣合同无效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A.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B.劳动合同期未满,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续签,续签前必须对员工本人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意见征询
D.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按《劳动合同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