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该行政行为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A.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C.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A、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解析:
以行政行为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该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应申请的行政行为;以决定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日为标准,可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多方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表现方式为标准,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