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融工具新准则的资产分类规定,股权不可能分类为三分类中的哪一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A公司拥有B公司1%的股权,对其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按照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由原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改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C、某项存货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D、由于本年利润计划完成情况不佳,将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A.长期股权投资
B.合同资产
C.合同负债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A公司拥有A公司60%的股权,拟出售40%的股权,出售后将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但对其仍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其拥有的该公司60%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该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B.A公司拥有B合营企业40%的股权,拟出售35%的股权,A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应将拟出售的3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C.湘水企业集团拥有C联营企业20%的股权,拟出售15%的股权,A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A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1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D.湘水企业集团拥有D公司5%的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拟出售4%的股权,A公司持有剩余的1%的股权,A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4%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金融资产核算,剩余1%的股权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前,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后,应当继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甲公司拥有A公司60%的股权,拟出售40%的股权,出售后将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但对其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其拥有的该公司60%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该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B.甲公司拥有B合营企业40%的股权,拟出售35%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将拟出售的3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C.湘水企业集团拥有C联营企业20%的股权,拟出售15%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1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D.湘水企业集团拥有D公司5%的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拟出售4%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1%的股权,甲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4%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金融资产核算,剩余1%的股权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前,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后,应当继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2018年1月1日
B.2018年2月1日
C.2017年12月31日
D.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