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
A.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B.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C.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三项可以不计算在前款规定限额之中:一是合同的现金价值;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二是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三是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D.限定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保险洗钱,把非法获得的财富传承给子女,逃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