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
A.对
B.错
A.对
B.错
A.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一倍以上的
B.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二倍以上的
C.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
D.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B、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的公平原则视情适当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
C、若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参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D、当事人也可以参照《合同法》一百一十七条和一百一十八条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若合同不能履行,且原因不能全部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根据本次疫情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E、以上均是
A.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C.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D.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