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红星公司2011年3月4日成立。2011年3月10日,该公司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2011年5月15日,税务机
关发来一份税务处理通知书,称该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每月1—10日为申报期限)并处罚款。公司的王经理对此很不理解,向税务机关辩称,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做成一笔业务,没有收入,难道还要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吗? 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错在哪里?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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