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物流条码
B.商品条码
C.零售商品
D.零售商品代码
如果包装箱上已经使用了EAN-13、UPC-A、ITF-14或UCC/EAN-128等标识贸易项目的条码符号,印有条码符号的物流标签应()。
A、取消
B、贴在上述条码符号的旁边
C、覆盖已有的条码符号
D、与已有的条码符号保持一致的水平位置
A.附加信息代码是标识物流单元相关信息的代码,由应用标识符和编码数据组成;
B.物流单元标识代码是标识物流单元身份的唯一代码,编码采用18位的数字代码结构,用GS1-128码符号表示;
C.如果使用物流单元附加信息代码,则需与物流单元标识代码分开处理;
D.如果使用物流单元附加信息代码,则需与物流单元标识代码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