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公司与某外商洽谈进口交易一宗,经往来电传磋商,就合同的主要条件全部达成协议,但在最后一次我方所发的表
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订确认书为准”。事后对方拟就合同草稿,要我方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的措辞尚待进一步研究,故未及时给予答复。不久,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外商催我方开立信用证,我方以合同尚未有效成立为由拒绝开证。试分析我方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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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方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案例]
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辆。要求我们将商标改为“剑牌”,包装上不得注明“中国制造”。请问,我方可否接受?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A.合同中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由船方负责的,船方应负责赔偿
B.70吨发霉变质黄豆属于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损失,应完全由买方负责,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C.外商答应退换黄豆,则600吨二号黄豆应退运出境,海关不征收出口关税
D.外商答应再补偿600吨一号黄豆,则600吨二号黄豆可以由企业自行处理,但600吨一号黄豆进口报关仍需按一般贸易报关程序进行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