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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甲公民成立了一个公司,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该公司在经营中与A公司发生合同纠纷,A公司所诉的被告为( )。

A.甲公民

B.甲公民成立的公司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甲公民所在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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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0年6月,某电器公司组建成为股份制企业,成立了“中大”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公开发行股票。经批准,“中大”股可以
上市交易。2000年10月,甲在证券交易所以每股30元的价格购进了“中大”股100股。在2003年底,中大公司公布了公司2003年的财务报告,该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前景进行预测,预测在2004年度的经营中;中大公司经营前景乐观,销售市场将继续扩大,生产效率将有较大提高,成本费用能继续降低。因此,在证券交易中,中大股比较活跃,股价继续攀升。到2004年6月当每股涨到48元时,甲在证券交易所将其所持股票卖给了乙,因股票是记名股票,因此,甲在股票背面进行了背书,并将股票交付于乙,但二人却未到中大公司办理股东变更手续。2004年10月,中大公司对股东分配了一次股利,每股3元,公司根据股东名册,通知甲前去领取股息。当乙持股票到公司领取股息时,得知其股息已被甲领走,因而乙只能要求甲返还其应领取的300元股息。甲称,股票转让后,受让人有义务到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乙未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发生的后果由其自负。乙眼看索款无望,转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股息,要求中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1) 什么是证券的转让?

(2) 乙可否取得中大公司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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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

A.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三人分担

C.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二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3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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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3月13日,该五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甲拟出资20万元人民币,乙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丙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丁、戊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10万元、20万元。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10年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南京金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甲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8年3月21日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甲与另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08年4月7日,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明签发日期为2008年4月2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甲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08年4月8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甲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2008年4月21日,己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己加入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乙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乙补足差额,如果乙不能补足差额,则向甲、丙、丁、戊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8年5月,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甲于2008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丙表示同意,己一直未予答复。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庚高。2008年6月11日,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认为这是甲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

2008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金陵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金陵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008年8月,金陵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金陵公司与向某、徐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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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公司给乙旅行社去信,提出要把本公司10台计算机卖给乙旅行社,该信件内容具体、清楚。信件中提到,双方须签订
确认书。乙旅行社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

问:甲、乙两公司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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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甲乙各出资10%,丙丁各出资40%,以下关于公司解散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任何一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达到提起诉讼解散公司的要求

B.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丙丁控制股东会一直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甲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C.由于丙丁不合,A公司连续两年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决议,甲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由于丙丁不合,A公司董事会无法召集,通过股东会也无法解决,公司经营陷入僵局,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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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乙、丙三个人各自出资50万,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了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属于民事主
体中的()。

A.企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机关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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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公司近期成立了一个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团队,这个团队的类型是()。

A.质量团队

B.供销团队

C.日常工作团队

D.电子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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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吴女与丈夫刘某依法判决离婚,根据离婚判决书,2周岁的儿子刘甲由吴女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
元,直至孩子刘甲成年为止。离婚1年之后,吴女带着儿子刘甲与王男再婚。王男是张某与李某夫妇的养子,养父去世得早,便一直与养母相依为命。由于王男努力发奋,不仅完成了大学学业,在大学毕业几年后还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与养母过着幸福的生活。而在和吴女结婚之后,王男又主动提出愿意承担刘甲的抚养教育等费用。吴女和王男结婚后不久又有了他们自己的女儿王乙。王男将刘甲视为自己的孩子一样,同等对待抚养教育刘甲和王乙。直到两个孩子成年,并独立生活。天有不测风云,因经营公司业务,长期操心劳累过度,不到50岁,王男病亡。王男死亡时,只有配偶、两个孩子刘甲和王乙;还有一个养母。王男生前没有遗嘱,却留下了大笔的遗产,但就刘甲能否继承王男的遗产发生了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说,刘甲有继承王男遗产的权利

B.乙说,刘甲没有继承王男遗产的权利

C.丙说,如果吴女在王男死亡前与王男已经离婚,刘甲则无权继承王男的遗产;否则,刘甲就有权继承王男的遗产

D.丁说,如果刘甲已经成年,则无权继承王男的遗产;否则,应有权继承王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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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太平有限公司,拟定章程为:除每年一个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必须经代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太平有限公司,拟定章程为:除每年一个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必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2以上董事提出召开。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登

记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存在问题,静全体股东会协商后予以纠正。2004年3月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为3600万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800万元,乙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丙丁各以现金出资

800万元。公司成立后,有甲召集和主持了股东会首次会议,设立了董事会。5月,公司董事会

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实际价额为600万元,为了使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6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其差额200万元,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

照出资比例出资分担该差额。05年6月,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注册

资本增到5000万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时,甲乙丙同意,丁反对。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

,病授权董事会执行。06年太平公司在北京依法成立了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因违反合同被诉至法院。原告以太平公司是北京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太平公司承担违约

责任。《1》太平公司在设立前拟定的章程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太平公司首次股东会有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太平公司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4》太平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5》太平公司是否应为北京分公司承担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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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订立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货品价值200万元,乙公司货品价值1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货品,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A.50元

B.600元

C.1050元

D.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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