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6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所生产的产品,价款为150000元(不含增值税),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6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所生产的产品,价款为15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货款尚未收到。
(2)在建工程领用自产商品100000元,应纳增值税20400元,应纳消费税12000元。
(3)福利部门领用产品一批,该产品的成本为80000元,市场价格为12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作有关的会计处理。